2017年北京市海淀区事业单位招聘198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14 11:25:43
  海淀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14个主管部门所属的37个事业单位,共招聘198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17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3月14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六)招聘岗位面向社会人员的,限除上述应届毕业生(及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之外,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要求、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报名(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七)招聘单位所规定的相应条件。
 
  详见附件,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中对年龄的相关要求,“3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6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之间,“3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1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之间,“40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76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之间。
 
  三、招聘程序
 
  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如下规定程序、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
 
  2017年3月14日9:00至2017年3月22日下午18:00,应聘人员可登录“海淀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预报名系统”(http://101.200.104.175),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岗位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全部报名信息一经网上预报名阶段结束不得修改。未经网上预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2、打印报名表
 
  2017年3月23日上午9:00至2017年3月25日下午14:00,应聘人员请登录“海淀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预报名系统”打印《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带条形码,一式3份,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
 
  3、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本人持打印好的《报名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受理报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报名地点详见附件)。无条形码或信息项有改动的报名表均属无效,不得参加本环节。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3份(两份交招聘单位,一份自留);
 
  ② 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交招聘单位的两张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
 
  ④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⑤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
 
  社会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⑥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③、④、⑤、⑥项所需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名结果确认
 
  2017年3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完成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登录“海淀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结果确认”。
 
  5、打印准考证
 
  2017年4月5日上午9:00至2017年4月7日下午18:00,“报名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聘人员按提示要求打印准考证(用于参加考试及成绩查询),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中载明。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基本能力。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于笔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入围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入围比例为1:3或1:5,具体由各单位确定,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计而成。应聘人员可于面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后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应聘人员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是否顺延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详见附件)。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关于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注:更多招聘岗位信息同步在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发布,请登录关注。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62615168
 
  附件:《海淀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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