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淮北市国信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

来源:淮北人才网 2017-03-15 13:59:12
  淮北市国信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淮北市国信公证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两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工作由淮北市国信公证处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公证员助理2名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公证工作;


  2、年龄在22周岁至35周岁之间(以报名截止日计算年龄);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类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合担任公证员助理的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3月14日至3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淮北市人才服务中心(淮海中路28号,科技局一楼西大厅)。


  3、开考限额: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4、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本人填写《淮北市国信公证处2017年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表》。


  5、报名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5张。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7、报名人员须按皖价费[2009]118号缴纳笔试费45元。


  (二)笔试(占总成绩70%)


  1、笔试各科内容占比:民法占30%,商法占20%,民事诉讼法占10%,法理学占10%,刑法占5%,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占5%,经济法占5%,刑事诉讼法占5%,写作能力占10%。分值100分。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3月23日至3月24日,报名人员凭报名发票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3月29日在淮北人才网和报名处公示。公示期3天。


  (三)面试(占总成绩30%)


  1、面试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职位笔试成绩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4月6日在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并按皖价费[2009]118号缴纳面试费 80元∕人,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分值100分。


  4、面试成绩:4月11日在淮北人才网和报名处公示。公示期3天。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集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4、体检对象如有身体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向低分进行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列入考察的人员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和现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以便调档复审和进行考察。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实际表现。


  六、公示与聘用


  (一)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人选在淮北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被聘用人员首签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三)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与其解除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录用后办理人事代理,两年内按人事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计发。


  (二)从事公证员助理两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申请授予公证员资格,获得公证执业资格办理公证事务,按本处公证员绩效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三)社保及福利待遇按本处其他聘用人员的标准办理。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淮北市国信公证处负责解释。


  2、报名电话:0561—3036242 3880586


  3、监督电话:0561--3026934


  4、淮北人才网网址:www.wbrc.cn。


  淮北市国信公证处


  2017年3月9日

 

  附件:淮北市国信公证处2017年公开招聘公证助理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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