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武汉音乐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公告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2017-03-15 14:57:12
  武汉音乐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公告


  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我院学科建设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2017年面向社会进行专项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及管理教辅人员共94人。招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1、报名方式:通过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whcm.edu.cn注册申报。


  2、报名时间:


  教师类岗位(附件岗位表中岗位序号1-29)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4月10日;


  管理教辅类岗位(附件岗位表中岗位序号30-47)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4月5日;


  优秀人才及引进人才(附件岗位表中岗位序号48-73)招聘报名时间不限。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艺术创作(理论研究)或艺术实践材料电子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


  (一)笔试


  1、教师类岗位。笔试为教案设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水平、语言组织能力和逻辑能力等。


  2、管理教辅岗位(含辅导员岗位)。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含行政能力测试、申论等。其中计算机、科研管理、学科管理、编辑、医生、药剂师、灯光师七个岗位的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专业教师岗位和公共课教师岗位的面试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能力:考察应聘者专业水平,考试形式有现场演唱、现场演奏、论文水平评分等;


  (2)教学能力:考察应聘者试教水平,考试形式为现场教学;


  (3)综合素质:考察应聘者形象、气质、仪表、言谈举止等,考试形式为考官围绕招聘岗位直接相关的方面进行提问。


  由于我院的表演专业的特殊性,专业教师岗位的考试主要以面试为主。其中钢琴教师、钢琴艺术指导教师、演唱(美声)教师、演唱(民族声乐)教师四个岗位的所有应聘者均先参加初试(初试为专业能力测试),然后以1:5的比例参加复试(复试为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和教案设计),若未达到1:5的比例,均可进入复试。其他专业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均参加笔试和面试。


  2、管理教辅类岗位的应聘者在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辅导员岗位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按1:8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均可进入面试。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评,考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抽签回答问题等。


  3、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均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面试中专业能力、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均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仅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最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音乐类专业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0%+专业能力成绩*60%+教学能力成绩*15%+综合素质*15%;


  2、公共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0%+专业能力成绩*40%+教学能力成绩*35%+综合素质*15%;


  3、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非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


  1、实践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或1:2(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特点确定)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到我院相应部门进行实践考察,部门单位实践考察结束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被考察人围绕“德、能、勤、绩、廉”做出书面鉴定。


  德: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专业、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情况;


  勤: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


  廉:遵纪守法和严格要求自己情况,有无违纪现象。


  实践考察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2、外调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实践考察的同时,我院将根据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组织外调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外调考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其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


  外调考察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五)体检


  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阶段。由我院人事处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


  五、公示、报备及聘用:


  人社厅组织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符合要求的优胜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我院人事处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校园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我院人事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邮编:430060,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杨老师,027-88067726,电子邮箱:wuyinzhaopin@163.com,QQ:1640378682。


  附件:武汉音乐学院2017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武汉音乐学院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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