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17 14:25:36
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北京市文物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文物局各局属单位岗位需求,拟面向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经过前期现场资格审核,部分岗位无人报名或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5面试比例。根据以上情况,现对招聘岗位进行合理调整,组织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进行补充报名,同时更改笔试时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热爱文博工作,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岗位要求第一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非京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须符合进京条件。
(四)面向社会人员的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五)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岗位表》(附件1)。
(六)25岁及以下为1991年4月15日(含)后出生,30岁及以下为1986年4月15日(含)后出生,35岁及以下为1981年4月15日(含)后出生,40岁及以下为1976年4月15日(含)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填写并自行打印携带《北京市文物局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28日—29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北京市白塔寺管理处院内
(西城区阜内大街171号,报名人员凭报名表进入大门)
(二)资格审核所需携带材料
1、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由学校开具并盖章的预毕业证明)原件、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学校教育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3、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经单位盖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三、下载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13日登陆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http://www.bjww.gov.cn/),下载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由北京市考试服务机构及北京市文物局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为4月15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基础上,按1:5比例进行,在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左右于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公示面试人员名单。
六、总成绩计算方式
在面试成绩合格(60分)基础上,招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60分)基础上,根据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我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北京市文物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报名、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联 系 人:鞠金哲
联系电话:64040682
(招聘咨询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咨询日期截止至2017年3月27日)
北京市文物局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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