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衢州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来源:衢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17 16:10:42
  衢州市商务局关于2017年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衢州市商务工作力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整体结构,建立健全干部培养选拔机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商务局决定2017年下属事业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选调计划见附表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衢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公务员1名。
 
  衢州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衢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人员面向衢州市范围内行政机关(含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乡镇选任制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外)。
 
  衢州市国际投资促进中心面向衢州市范围内具有全额补助事业单位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政治面貌清楚。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市散装办的考生须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身份工作经历。
 
  5.近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身体健康。
 
  四、公开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1.发布信息。2017年3月17日前,通过衢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qzrls.com)、衢州人才网(网址:www.qzrcw.com)、衢州市商务局网(网址:http://www.qzcom.gov.cn/index.asp)等向社会发布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至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市商务局办公室(白云中大道37号1915办公室),联系人:陈晶,联系电话:8356606,18057002604。报名需带材料:《衢州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相关网上下载填写完成),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市散装办的考生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及2年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市国投中心工作人员的考生须提供现事业单位性质证明及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证明,一寸免冠近照3张。
 
  3.资格审查。市商务局根据报考者填写的《衢州市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本次选调按1:3比例开考,如报名不足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指标。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衢州市人事劳动大楼415办公室(荷三路231号)领取。
 
  4.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试卷满分为100分。市散装办选调公务员的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市国投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
 
  5.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商务局划定最低分数线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按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岗)位适应程度。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6.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百分制总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选调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后,该职位可依次递补。市商务局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单位意见。有下列9种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3年内,在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适宜选调其他情形的。
 
  7.组织体检。
 
  (1)考察结束后,经市商务局党组集体讨论,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8.录用和公示。体检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对拟选调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有关管理权限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同时,在整个选调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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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衢州市商务局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附件
 
  衢州市商务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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