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委党校_天津行政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天津人社厅 2017-03-21 14:45:44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天津行政学院招聘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用人
部门
岗位及职责 专业及研究方向 学历
学位
招聘
名额
哲学教研部 教师岗,从事哲学教学科研工作 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博士
研究生
1名
公共管理学教研部 教师岗,从事公共管理学教学科研工作 公共管理及相关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心理学、领导科学等) 博士
研究生
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招聘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 日至4月15日。应聘人员需填写《应聘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专技人员工作岗位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tjdxzrc@tjdx.gov.cn。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结果通知应聘者本人。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所需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和答辩等方式,测试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等综合素质情况。
 
  (四)笔试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笔试结束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公布面试、笔试成绩。
 
  (五)体检
 
  按照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满分100分)各占50%的方法计算出每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应聘人员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笔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60919028、60919063
 
  投诉电话(招聘单位纪检部门):6091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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