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园林学校)招聘公告
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是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专门培养城市道路和桥梁、给水与排水、城市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施维护、质量检测和现场管理人才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专、“上海市文明单位”,在业内享有“城市建设者摇篮”的美誉。学校现有徐汇、杨浦、黄浦、青浦等四个校区。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英语教师:1名
2、市政工程专业教师:1名
3、园林专业教师:1名
4、园林实训指导教师:1名
5、建筑电工实训指导教师:1名
6、计算机信息管理:1名
7、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
4、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15日。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请下载报名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电子版发送至shcxrs@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并将纸质应聘材料于截止日前邮寄至:徐汇区龙水北路999号,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组织人事科,邮编:200232,并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电子报名信息表和纸质应聘材料缺一不可。
纸质应聘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半年内拍摄的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复印件;
(4)外省市人员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招聘条件中列明的应当具备的任职资格的证书复印件;
(7)其他用于证明本人情况的书面材料;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通知参加考核。
3、考核
对应聘人员按1:3比例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教师岗位的面试一般采取试讲和问答的方式进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一般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能否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等。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专业人员,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考官、监督员等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面试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安排。
4、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
由学校人事部门通过阅档、函调等形式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 (www.21cnhr.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办理后续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一经录用,进入事业单位编制。其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水北路999号组织人事科
邮编:200232
电子邮箱:shcxrs@163.com
联系电话:021-64571120
联系人:金老师、华老师
附件1: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附件2: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