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中国地震局批准,辽宁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及部分台站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防震减灾事业,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11名,具体岗位详见《辽宁省地震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1日—3月27日(3月25日至26日正常工作,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318房间)。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2、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要求报名表中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持有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4、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虚假证明、证书及其他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
四、考试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安排笔试,如不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辽宁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使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580003
附件:1. 辽宁省地震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