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宜昌市枝江市卫计事业单位招聘11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枝江市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7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招聘涉及25个岗位,共招聘110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职数见《枝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枝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枝江人社网、枝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枝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4月24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枝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监察科(枝江市团结路20号3118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身份证、相关学历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枝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笔试费50元。本次专项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枝江市卫计局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枝江市卫计局负责,枝江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员须达到1:2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含2017年服务期满人员),享受“三支一扶”加分优惠政策,报名时提供《枝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笔试成绩加5分。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放弃加分。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5月4日至5月5日(8:00—12:00,14:30—17:30) 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及从事医疗卫生计生行业的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上午。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时在枝江市人社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招聘岗位职数1:2,若超过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前,在枝江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枝江市卫计局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一次认真复核。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枝江人社网上公布。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枝江人社网上公布。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枝江市卫计局制定,(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时需增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的,应在面试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在面试7日前报送枝江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枝江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枝江市卫计局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枝江人社网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枝江人社网及枝江市卫计局网站公布。体检工作由枝江市人社局会同枝江市卫计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在枝江人社网对外公布。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体检结束后,由枝江市卫计局及用人单位组建专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并复核其报考资格条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枝江人社网上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专项招聘的人员在枝江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处理。
2、本次专项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名咨询电话:0717-4202281。监督举报部门及电话:枝江市委人才办0717-4214571;枝江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717-4219382;枝江市纪委(监察局)0717-4214647。
附件1:卫计系统招聘岗位职数.xls
附件3: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
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