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50人简章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按照高新区教育系统2017年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成人、自考)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6年4月5日以后出生);
(五)应获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六)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七)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或相近;
(八)岗位设置见附件1;
(九)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毕业后已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委培单位或签订协议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二、招聘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菏泽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菏泽市中华西路2059号创业大学东区)。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贴本人照片的《2017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17年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③第二代身份证。
④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打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体检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应聘资格)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
⑥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②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近期免冠照片4张(背面备注上报考学科+姓名)。
(二)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两科、每科40元),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最高的其他教师岗位。
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或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高新区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研究确定。
2、笔试成绩将在菏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4月26日-4月2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菏泽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菏泽市中华西路2059号创业大学东区)。
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聘岗位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10-13人统一为28人进入面试,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菏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教材为各学段各学科的教材。
面试公告及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菏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菏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有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报考职位依次一次性递补。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区社发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情况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一次性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公示,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门机关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社发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辞职,不调出档案。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检查
高新区纪工委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高新区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hzgxq.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咨询电话:0530-5400060、0530-620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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