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广西招生考试网 2017-03-30 14:56:02
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区将根据各市、县(市、区)中小学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区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注:由于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三)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快速通道”→“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大纲》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0日17:30。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一般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查,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资格审查要求及咨询电话见各市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1日17:30。


  (五)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12日17:30前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已交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可于4月17日9:00至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17日前及时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准考证打印。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7年5月8日8:00至5月13日18:00。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 2017年5月25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


  (1)确定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 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需要进行资格复审的,应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节点见各市、县(市、区)公告。


  (2)确定免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和参加笔试按1:3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共同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面试将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由各市、县(市、区)自行公布。


  六、考核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同时进入考核,也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方式见各市、县(市、区)公告。


  (二)考核要求。招聘单位于规定的时间前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质量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七、体检和公示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由各市自行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各市自行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九、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一)补充招聘条件。参加了2017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含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的,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有关时间节点。


  1.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时间:8月4日。


  2.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时间:8月7日9:00至8月8日17:30。


  3.资格审查时间:8月10日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允许改报)。


  4.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根据各市、县(市、区)确定的时间完成。


  (三)其他事宜。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自治区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由各设区市根据情况自行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本市、县(市、区)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本次招聘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作弊行为的认定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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