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延庆区教育委员会招聘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30 15:27:12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延庆教育实际需求,经延庆区人力社保局批准,延庆区教委现拟为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33名教师,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组织,考试形式为面试。被聘用人员由区教委根据需求分配到所属中小学任教。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心健康。
(四)服从区教委分配,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面试内容
(一)试讲(70分)
1.试讲内容范围
报考高中教师的为延庆区高二年级现所用全学年教材,报考初中的为延庆区初二年级现所用全学年教材,报考小学和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的为延庆区五年级现所用全学年教材,报考滑雪教练的试讲内容自选。教材均需自备。
2.试讲具体内容
由考生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报考滑雪教练的除外),试讲时间10分钟内。
(二)答辩(20分)
试讲后由评委针对试讲及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答辩时间5分钟内。
(三)个人才艺展示(10分)
考生现场展示一项才艺特长,如声乐、器乐、表演、舞蹈、绘画、朗诵、书法、体育项目等,展示时间5分钟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1日、12日 (周二、三)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延庆区教委人事科(高塔街51号3楼317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延庆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需注明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学科和级别)。
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非应届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所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延庆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法定工作时间咨询,69141355,崔老师。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2017年4月17、18日(周一、二)。
2.面试地点
延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庆园街78号)。
3.面试程序
(1)抽取面试顺序
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7年4月17日上午7:30,到延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休息室抽取面试顺序。
(2)现场备课
按照抽取的备课时间,到备课室抽取试讲内容,并进行现场备课(60分钟)。
(3)面试
按照抽取的面试时间,到面试考场依次进行试讲、答辩和个人才艺展示。
(三)公布成绩
面试后一周内在延庆区教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成绩。
(四)体检
进行体检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且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在公布成绩时一并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政审
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递补
如公示、体检、政审过程中有不合格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区教委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规定
(一)考生提供的成绩单中学科有不及格的,不能报考。
(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证明资料造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相应资格。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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