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临汾尧都区公益性岗位招聘100人公告

来源:尧都区人民政府 2017-03-30 16:31:02
  尧都区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公告
 
  根据临汾市人社局《关于申报2016年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社发〔2016〕56号)和临汾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16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16〕339号)及尧都区政府《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尧区政办发〔2017〕2号)文件,结合全区各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申报情况,现就我区2016年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招用对象:
 
  户籍在尧都区辖区内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不能报名。
 
  (二)招用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银行借贷手续);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手续);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5、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主要审核各级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
 
  二、报名办法
 
  各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计划、专业、条件等要求,通过尧都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yaodu.gov.cn)和尧都区人社局门户网(http://www.ydqrsj.gov.cn)的方式向社会公布,采取网上下载《2016年尧都区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现场统一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本人页);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3、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网址);
 
  5、《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7、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8、2016年尧都区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
 
  三、报名时间
 
  2017年3月31日至4月10日(假期除外)
 
  四、报名地点
 
  尧都区社保中心二楼职业介绍服务大厅(体育南街与贡院街十字路口西南角),联系电话:0357—2229238。
 
  五、招用程序和办法
 
  报名结束后,由区人社局统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审核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开招用、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各岗位的性质特点和招用计划、报名人数的多少及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招用工作。招用工作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对报名人数较多,报名人数与招用计划比例超过3:1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择优招用;报名人数与招用计划比例不超过3:1(含3:1)的岗位和部门通过面试的办法确定招用人员。保证用人单位招用到合适的人才,就业困难人员选择到满意的岗位。招用人员确定后,由人社部门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同时,由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组织好岗前培训工作。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
 
  对我区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1520元)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七、组织领导
 
  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资格条件,严格招用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此项工作顺利稳妥的开展。
 
  附件:2017山西尧都区开发公益性岗位招聘职位表
 
  2016年尧都区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
 
  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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