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雇用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本次招聘辅助岗位1名;
(二)招考人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29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3.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撰写工作方案、总结等各类文字资料;
4.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志于为厦门中小企业服务。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即日在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厦门中小在线网和厦门人才网、中国海峡人才网厦门站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考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交《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份(须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携原件核对);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4.报名时间:2017年3月29日-4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六楼综合部
报名联系人:江小姐 孔先生
联系电话:0592-2288603
四、考核聘用
1.应聘资格初审:对每一位报名对象的报名表内容、各类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
2.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程序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面试成绩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考名额经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标准执行。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