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聊城东阿县旅游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进一步提高东阿县旅游服务质量,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为东阿县旅游局选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旅游工作,专业不限;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东阿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以下在编在岗人员。
5、年龄应在40周岁之下(1977年4月18日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未满协议服务期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涉嫌违规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以及其他情形不适合选聘的。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岗位1人、财务岗位1人、旅游业务岗位4人,共6人。同等情况情况下,研究生学历优先选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4月18日-21日
2、报名地点:东阿县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时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的考试内容为写作。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和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名次。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高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东阿县旅游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阿县政务网和东阿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阿县旅游局提出聘用意见,报东阿县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
七、信息发布渠道
请考生及时关注东阿政务网或东阿新闻网了解相关信息。
八、其他:
1、咨询电话:3275278、3261951、3289260。
2、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未尽事宜由东阿县旅游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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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旅游局选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东阿县编办 东阿县人社局 东阿县旅游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