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合肥巢湖选聘优秀退役士兵20人到村任职公告
为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增强村干部队伍活力,为村“两委”换届储备人才,扎实推进农村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公开选聘一批优秀退役士兵到村(或农村社区)任职,现予以公告:
一、选聘对象和名额
选聘对象为巢湖市农村籍退出现役士官、退出现役满3年义务兵。
计划选聘20名,其中苏湾镇1名、栏杆集镇1名、柘皋镇2名、庙岗乡1名、夏阁镇2名、中垾镇1名、烔炀镇2名、银屏镇1名、散兵镇2名、槐林镇2名、坝镇1名、中庙街道1名、卧牛山街道1名、天河街道1名、亚父街道1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要确定拟任职镇街意愿,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热心基层工作,有志于到农村施展才华,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
2.退役现役士官、退出现役满3年义务兵需具有巢湖本地户籍且入伍前或现户籍所在地为行政村或农村社区,其中,义务兵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退役;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在军队服役12年以上的士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和乡镇、街道党(工)委配合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录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4月下旬,通过巢湖先锋网、巢湖市政府网和巢湖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直接到市委组织部村干部管理科进行现场报名,填交《巢湖市选聘复转退伍军人到村任职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部队任职证明、受部队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2张2寸近期免冠同底正面证件照。入伍前为农村户籍、现户籍不在农村的报名者,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确有特殊情况难以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者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巢湖市选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职报名表》可直接到乡镇、街道组织办领取,也可登录巢湖先锋网、巢湖市政府网和巢湖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2.报名时间:4月25日-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巢湖市姥山路1号,市政府综合楼五楼)。
(三)资格审查
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选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研究,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适当调剂,或核减选聘计划。
(四)笔试及加分
1.笔试由全市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的基本知识及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及考场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成绩在巢湖先锋网、巢湖市政府网和巢湖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2.加分项
(1)在部队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团级以下(含团级)单位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嘉奖或表彰为各类先进个人的,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分;荣立三等功及师(旅)以上(含师、旅)单位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的,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获二等功及军区级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的,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6分。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加分内容的,以最高加分项计,不累计加分。
(2)在服役时间两年的基础上,士官服役时间每增加一级,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3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和加分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统一组织面试,重点对报名动机、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等进行考察了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及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项成绩之和占40%、面试成绩占60%进行折算,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从市纪检、组织、民政、人社和相关乡镇、街道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最多2次)。
(七)公示及录用
预备人选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相关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聘用及任职方案,并交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办理任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及考核管理
1.选聘对象一般在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范围内任职。
2.选聘对象为中共正式党员的,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党员或预备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3.选聘对象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按村一般固补干部标准发放基本报酬(不包括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正式进入固补干部序列。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严肃选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51-82318573、82312015
监督举报电话:0551-82312757、82172309
附件:1.选聘计划分配表
2.巢湖市选聘退役士兵到村任职报名表
中共巢湖市委组织部
巢湖市人民武装部
巢 湖 市 民 政 局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