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选调9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4-18 14:27:51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拟公开选调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是广州市委、市政府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州市社会科学院以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为宗旨,以研究广州、服务广州为目标定位,以决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以广州城市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发挥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国际交往等重要功能,努力建设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具备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高端城市智库。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一)广东省内各级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在编在职人员。
(二)选调的具体职位和人数详见《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具备与选调岗位相符的岗位职级。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级。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至本公告发布起始日。
(六)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纸质材料邮寄报名。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云安路119号广州市社会科学院人事处602室(邮政编码:510410)。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工作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认证书。
(3)本人身份、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三定方案”或本人增人卡等)。
(4)计划生育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5)本人发表或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时发电子邮件至skyzp@gzass.net。邮件主题及文件名格式为“本人姓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报考岗位名称”。
4、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选调条件的职位,且不得报考高于本人职级的职位。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报名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二)资格初审。
由广州市社会科学院依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分为文稿写作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
1、文稿写作。
文稿写作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此项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
2、结构化面试。
(1)根据文稿写作成绩的高低(成绩不低于70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核查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动函),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结构化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科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此项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文稿写作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以70分为合格分数线。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选调岗位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照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2、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我院承担,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与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工作实绩。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个人档案和有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2、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选调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公开选调职位表中列明的岗位等级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经选调被聘用的人员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的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公开选调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选调职位表中列明的岗位等级聘用。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协议。
(三)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调动手续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广州市社会科学院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四)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将作保密处理。
(五)联系电话:020-86464125,监督电话:020-86464329。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2017年4月17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