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福海县教育系统招聘17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福海县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双语教育,深入推进教育惠民政策,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疆公开招聘幼儿教师82名,保育员89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
2、招聘新疆户籍或内地户籍在新疆上学的高校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认可的学历。中专学历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需为师范类毕业,不限专业。
5、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要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教师资格要求:考生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弄虚作假的,经复审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职位。
3、招聘职位见见附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汉语水平考试MHK等级证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吋照片2张。
(二)笔试
1、笔试试卷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统一用汉语文字命制,统一使用汉语答题。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3、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5月13日,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面试时间2017年5月18日—19日 ,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统一组织,到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伪造学历,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对在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管理方法
招聘教师实行岗位购买,专任教师工资按照每月4000元(包含五险、公积金)标准发放,年底绩效、取暖费等按照一定比例参考发放,之前已招聘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保育员工资按照每月1500元发放,每年发8个月。
新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聘期一年,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及招聘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5日至26日
报名地点:福海县教育局人事办
报名联系电话:0906-3470753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根据自治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
2、保育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限女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由各幼儿园自行招聘。
附件:2017年福海县幼儿园招聘双语教师、保育员职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