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21 14:01:13
2017年4月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16〕12号)关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招录和招聘残疾人就业;招录残疾人岗位,要给予放宽开考比例等倾斜政策”的要求,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梅州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残疾人事业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特殊条件要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为18周岁—3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17年5月1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残疾人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9日、5月10日共3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梅州市江南丽都路51号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3楼办公室,联系电话:2281068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执业资格要求);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采取笔试加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在20人以内的,直接采取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
考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育知识和素养、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meizhou.gov.cn/)公布。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hrss.meizhou.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采取面试(实操)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实操)成绩。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考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实操考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招聘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本公告由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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