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厅级事业单位,是集医学科研、临床医疗、疾病控制、医学教育、科技支撑管理与服务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医学科研机构,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省级医学科研院所前列。下属13个单位、9所医院,以及承担医学人才培养任务的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股份制事业单位山东省药物研究院。
全院现有在职职工257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374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612人。90余人次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万人计划”第一批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2人,在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0人,国家卫计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3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5人,泰山学者青年计划专家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5人,山东省医学领军人才3人,山东省优秀创新团队2个,博士生导师23人。承担国家863、973、国家支撑计划、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首席专家5人,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10人。29位两院院士、43位海外专家担任院顾问或客座教授。
近年来,省医科院加快推动研、医、防、教等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大幅度提升。目前,全院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卫计委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学科、1个山东省重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4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工程实验室,为国家“化学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和国家“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另外还有10个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15个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拥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39个,本科专业3个,具备结构完整的知识创新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
1981年以来,先后承担各级科研项目3609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12项,省部级项目804项;获各类科技成果奖励1082项,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12项,省部级科技奖项330项,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已经取得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6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8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8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6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 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2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ams.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各招聘单位报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5月10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余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各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919822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