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保定易县旅游文物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24 14:19:58
  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易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易县财政局
 
  易县旅游文物管理局关于公开招录旅游文物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用人单位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旅游文物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式、原则
 
  1、本次公开招聘的方式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4人。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年龄以《招聘岗位信息表》为准,其中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以发布公告当天日期为准);
 
  5、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出具毕业证的,出具就业协议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本县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外地在职在编人员应聘须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信。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公告发布
 
  2017年4月19日至5月8日期间,在保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ebd.lss.gov.cn)、易县政府网(www.yizhou.gov.cn)等有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时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聘消息,由旅游局负责。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选聘报名地点在易县人社局干部股。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至5月11日。
 
  凡是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进行现场报名。招聘时,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业协议书(但必须在2017年7月31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毕业证书,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报名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易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张贴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彩照一张(另交3张)。报名时需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1、笔试
 
  笔试试题采取聘请有关专家命题,且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封闭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共7个评委,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确定体检人员
 
  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的;学历层次较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年度)早的;出生时间晚的。
 
  (四)体检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在易县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由于在体检、考核阶段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而取消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分数相同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相同。
 
  五、聘用审批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签定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列县旅游局下属全额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考试通知单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公告的其他情形的。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电话另行通知),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杰 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永忠 政府副县长
 
  宋 涛 政府副县长
 
  刘永田 狼牙山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政府办主任
 
  成 员:杨德茂 政府办正科级干部
 
  刘格平 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王玉霞 县纪委副书记
 
  卢庆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
 
  柳照杰 县编委会办公室主任
 
  贺宝来 县财政局长
 
  赵合忠 县旅游文物管理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卢庆董兼任,副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于建海、财政局主任科员苑国增、县编委办科长刘矩、旅游局党组成员方华兼任,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审查、考试、公示和聘用等工作。
 
  附件1:易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易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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