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韶关市翁源县教师招聘80人公告
来源:翁源教育信息网
2017-04-24 14:27:13
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县编委批准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园)教师80名。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教师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在读的非2017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至16日17:30。报名截止时间后发送的邮件视为无效信息,确认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考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到gdsgwyjyj@163.com(发送邮件时邮件名称必须标明姓名+报考岗位+报考学科)。我局收到报名表等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是否可参加考试的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发送给报名者,不再另行通知。
2.提交报名资料:邮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影印件: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完整的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②往届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完整的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③“三支一扶”及“大学生村官”还要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④所有报考者均需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
3.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交以下纸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高等院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缓交),完整的高等院校学习成绩表(需加盖章院校公章)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缓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诚信报考承诺书》(需亲笔签名)原件一份,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一份。具体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程序:
1. 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1,准确把握各类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按要求报考及提交电子版材料。
2. 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 17日至 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相片一致的小一吋彩色相片一张领取《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无准考证、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应注明所参加的服务基层项目名称及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交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影印件,便于我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提供影印件者视为放弃加分。
4.研究生学历者限相关相近专业。相关相近专业指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四、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2. 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9:00~11:0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翁源县教育信息网”和“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规定,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
4. 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分别设定为: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教师岗位为45分,其余学科高中(含中职学校)教师岗位为55分,初中教师岗位为53分,小学(含启智学校)教师岗位50分,幼儿园教师岗位为45分。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翁源县教育信息网”和“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递补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在“翁源县教育信息网”和“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翁源县教育信息网”和“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2. 现实表现情况: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暂缓毕业生由档案托管单位提供;已就业者由就业单位提供。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翁源县教育信息网”和“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县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五年。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1-2873961
监督电话:0751-2860879
附件: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翁源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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