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陆丰市招聘高中教师30人公告

来源: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26 14:00:37
  广东省陆丰市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经请示陆丰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㈠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㈡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职位和招聘对象
 
  详见《广东省陆丰市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㈡ 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㈣ 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㈤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㈥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5月11日。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㈠ 报名时间、方式及面试地点:
 
  采用网上电子投档形式,应聘者请于2017年5月11日17:30前将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广东省陆丰市教育局人事股邮箱Lfjyrsg@163.com。
 
  面试时间Ⅰ:2017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
 
  面试地点Ⅰ: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朝阳楼
 
  面试时间Ⅱ:2017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
 
  面试地点Ⅱ:重庆市大学城重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3楼
 
  由应聘者自行选择以上合适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
 
  ㈡ 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在招聘地点直接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②社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含本科)、学位证、身份证、报名表,其中,国有单位在职应聘者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请应聘者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除外)到面试现场提交审核。
 
  2、面试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录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排定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招聘候选人。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候选人出现成绩并列时,以加试办法由评委评分确定入围人选。
 
  ㈢ 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招录对象的要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人员至少3人以上。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陆丰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陆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2)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3)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五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为1年;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为2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80000元补助并提供住房和必要的工作条件,硕士研究生的工资待遇按照本地区现行的薪酬标准,每月财政增加特殊津贴1000元。
 
  (5)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0660-8821147;
 
  陆丰市教育局人事股:0660-8822661。
 
  附件:
 
  1、广东省陆丰市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17年版)
 
  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丰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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