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4-26 16:20:07
  2017年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是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直属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有关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


  3.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岗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海洋经济分析与评估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门户网站(http://www.fjof.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5月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fjhyjjzx@163.com(邮件主题务必注明:招聘报名+姓名),或报送至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综合业务科,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详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需书面承诺证书真实有效;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不予聘用。


  3.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公布名单: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www.fjof.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空额可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门户网站(http://www.fjof.gov.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七、公示


  1.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关的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1号办公楼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郑艳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873556、87811921


  E-mail:fjhyjjzx@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直属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72158(省海洋与渔业厅直属机关纪委)、0591-87872259(省海洋与渔业厅人事教育处)、0591-87878745(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


  附件:2017年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福建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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