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永春水利系统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委编办、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委编办〔2012〕171号)、《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的通知》(闽政办〔2014〕114号)和《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永春县2017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通知》(永人社〔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水利类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纳入《永春县2017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水利类相关专业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永春县2017年度水利事业单位水利类紧缺急需人才校园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注:(1)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4月24日前取得。
(2)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4月24日至1999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看正式公告)。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填写《2017年永春县水利事业单位水利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校园专项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至永春县水利局办公室,进行预报名。
电子邮箱:yc23882447@163.com
咨询电话:0595—23882447
五、资格审查
永春县人社局、永春县水利局将在福州大学校园招聘会场举行招聘单位推介会,会后报考人员开始交验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看正式公告)。
(二)资格审查地点
福州大学招聘会场(具体时间看正式公告)。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
2.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3.如果就业协议书在手上的请一并提交。
(四)资格审查要求
1.交验报名材料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真实情况,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考生应具备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等理论素养、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等)+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相关水利专业知识<水工建筑物>、<水利工程施工>、<工程测量>、<水文水力学>等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合格线为7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核、体检与聘用
(一)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
根据各岗位拟招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因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影响考核人选确定的,将另行组织面试以确定考核人选。
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考核方式和内容:以查阅档案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体检
1.体检项目及标准: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及体检复检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相关证件齐全、个人档案按时送达的,由用人单位到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用编、聘用手续。
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但总递补不超过2次。
八、其他事项
(一)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内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或未将个人档案寄至永春县人社局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三)考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5-23882166。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永春县人社局和永春县水利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3882447。
附件:1:2017年度永春县水利紧缺急需人才校园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2017年度永春县水利紧缺急需人才校园专项招聘报名表.doc
永春县人社局 永春县水利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