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曲靖师宗县教育系统招聘研究生(教师)公告

来源:曲靖人社局 2017-04-27 10:24:35
师宗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教师)实施方案公告


  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7〕36号)要求,结合师宗县教育系统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教师)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免笔试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详见《师宗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教师)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 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农村基层“四项服务”人员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7年毕业生除外)。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师宗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教师)实施方案》、《招聘计划表》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 、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以及师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sz.gov.cn/)查询招聘相关信息。若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免交报名考试费)。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5日至5月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师宗县教育局(师宗县丹溪大道能源大楼一楼)。


  (三)报考比例及年龄要求


  1.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面试比例方能开考。无人报考或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岗位,须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面试,并将调整或取消岗位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5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5月5日止。


  (四)岗位、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高级中学及以上层次且满足岗位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与“英语”、“政治”与“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与政治”的视为同一学科。


  3.高学历及高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须相同,低学历及低层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


  4.在规定地点、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师宗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教师)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5.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的往届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复印件,由考生写出保证书并说明其理由,资格复审时必须持有以上证书原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认可其报名资格,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2017年应届毕业生,因学校暂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登记证(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以上证书原件,但须按要求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方可报名,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认可其报名资格,并保证若通过面试,在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不能再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有无连接词,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五)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录(聘)用资格。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登记证)、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非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未就(过)业保证书、教师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师宗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本人保证书等。


  2.出具证明(书)的时间必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


  六、资格复审及要求


  在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师宗县教育局(师宗县丹溪大道能源大楼一楼)。


  (一)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填写《师宗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教师)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


  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卫生和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


  (二)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故意扰乱工作秩序,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按时参加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因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比例缩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岗位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师宗县教育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四)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规定网站上公示的《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生在报名前应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打印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查验不到的考生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七、面试


  (一)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规定制定面试方案,于2017年5月17日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并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后,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岗位变动情况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三天向师宗县教育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而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岗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进行面试。岗位变动情况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三)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面试方案。


  八、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告。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及师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九、公示和录(聘)用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聘)用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被录(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拟录(聘)用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师宗县教育局纪委和师宗县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负责监督。师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十、本方案由师宗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师宗县教育局    0874-5757163


  监督电话:


  师宗县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874-5759229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5768113


  师宗县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室     0874-5753809


  附件:师宗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教师)计划表.xls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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