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沧州市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50名公告
来源: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2017-04-27 16:14:56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公安局关于招聘50名公安辅警的公告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市公安局机关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额及专业
此次共招聘公安辅警5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为统招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限招男性。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17届统招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其他报考人员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2日至1999年5月2日之间出生);
4、身心健康,无残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2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审核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网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报名时间:5月2日9:00至5月6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5月7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5月11日9:00至5月12日17:00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www.czsyzp.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 考试内容、时间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政治理论和法律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四) 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按照专业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上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院系、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重要信息)、笔试准考证和其他有关证明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室。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一面试室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政审、资格复审
由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沧州人力资源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公安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市公安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由市公安局根据工作岗位,先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再上岗试用2个月,试用期工资初定1600元。试用期满后,根据试岗情况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公安辅警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标准按照市公安局交警、巡警辅警待遇执行(基本工资1800元、补助585元),并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
五、招聘纪律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
沧州市公安局:2170708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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