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为省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省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四)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五)具有较好的电脑操作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6日-4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1、有意向的人员,将《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到我中心综合科现场报名。电子邮箱的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应聘-姓名-后勤保障人员”。
2.应聘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
1.我中心综合科、保障科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时间拟定2017年5月2日-5月3日。
2.对符合条件通过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以短信平台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一)主要采取面试方式,必要时增加笔试、电脑操作。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含1:3)方可实施。
(二)面试小组组成人员:中心保障科、中心综合科各1人。笔试、电脑操作小组成员:中心保障科、中心综合科各1人。
五、公示
考核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考察的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按照中心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占事业编制,试用期2个月,转正后参照中心同等学历合同人员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具体视实际情况制定。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602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监督电话:0591-8755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