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巴州地区轮台县招聘555名教师公告
为大力推进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切实做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根据我县农村小学教师和学前幼儿教师短缺的实际情况,经轮台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学前幼儿教师555名(其中:小学75名,学前幼儿教师480名)。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基本要求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小学教师具有应届、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学前幼儿教师具有幼师专业及相近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学历;全日制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6、母语为汉语或民考汉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应聘人员,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
7、 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务安排:
1、督 考:王贤芬
2、副督考:吐尔洪·铁木尔
3、巡 考:陈绳军、朱全利、玉苏甫·力提甫、王敬安、纪检监察部门5人。
(三)岗位条件
1、专业要求:详见《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户籍、不限;
3、性别、族别不限;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本县教育系统工作,教龄五年以上(含五年),年龄可放宽到40岁。
(四)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招录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特岗教师);
4、已在事业岗工作或在事业岗辞职不予报考。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布简章、报名、政审、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档案审查、拟聘用、岗前培训、正式聘用等程序进行,有关事项公布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轮台政府网站、轮台零距离(微信平台)。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发布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轮台县人民政府网、轮台零距离(微信平台)。
(二)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3日开始至2017年5月12日结束。
报名地点: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 0996-4682368
报名、考试费用按照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每门,报名时缴纳。
2、考试时间: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
笔试地点:轮台县第一中学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持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笔试。
①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并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试卷满分100分。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②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
轮台县农村小学及学前双语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2)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教科局负责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中发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22日—5月24日
资格审查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招聘组将在报名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持:(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3)在有效期内的MHK等级证书原件(母语为汉语及民考汉的应聘人员除外);(4)“民考汉”应聘人员须由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5)《轮台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学前双语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报名表照片须为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6)《轮台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学前幼儿园双语教师政审表》;(7)报考要求具有教学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
政审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局负责。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招录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2017年6月3-4日
面试地点:轮台县第一中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生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考官组成:由县人社局、教科局确定。
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费用:入围面试考生缴纳面试费40元。
面试内容:报考小学岗位的面试小学专业知识;报考学前双语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幼师基本知识。
面试要求:
①考生须提前到达面试地点,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考生面试语种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④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安全保卫工作:由县公安局抽调2名人员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医疗保障工作:县人民医院抽调2名医生负责医疗保障工作
(6)体检和聘用: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轮台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7)体检
体检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14日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入围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以从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按实际产生费用交体检医院。
3、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每任教满一年加1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
考试之后,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将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轮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4、岗前培训
确定聘用的人员集中在轮台县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岗培训,培训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补贴等,不计算工龄。培训经费由县财政承担。
5、聘用
培训结束后,培训合格的人员提交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会议研究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一学期,试用期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教科局、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自聘农村小学及学前双语幼儿园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书,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工资标准(含五金):本科3830元(含南疆补贴630元,工作满六个月可享受);大专3663元(含南疆补贴600元,工作满六个月可享受);中专3625元(含南疆补贴600元,工作满六个月可享受),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二)管理与考核
1、聘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县教科局负责全面监督,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不合格人员解聘。
2、被聘人员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招聘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3、一经被聘用,必须服从教科局的分配。
4、政策解释由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
四、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4、新招聘农村小学及学前双语幼儿教师自上岗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但可以报考由自治区统一招聘的轮台县特岗教师岗位。
附件1: 《轮台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学前双语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附件2:《轮台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学前幼儿园双语教师政审表》
附件3: 《2017年轮台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学前幼儿园双语教师岗位表》
轮台县纪检监察局
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轮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