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保山市事业单位招聘368人公告
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01 10:31:30
2017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7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7年保山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员368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招生计划或国民教育系列未就业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计算截止2017年4月11日。
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范围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7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执行。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应聘人员须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网站地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09:00至4月17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09:00至4月19日24:00;
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4月11日10:00至4月18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31日09:00至6月3日笔试开考前。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本次招聘考试将在2017年4月18日18: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为提高审核效率,本次报名资格初审将利用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结果最迟于第二天返回。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可能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你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组织人社部门还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请考生务必准确无误地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报的专业须与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招聘简章》中的部分岗位设置了4个及以上的具体专业,在报名填表选择专业时请仔细对照该岗位“其它招考条件要求”一栏进行填报。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组织人社部门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考点选择要求:今年报考我市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在我市的“隆阳区”或“腾冲市”其中一个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选择考点的考生将统一安排在“隆阳区”参加笔试。
(四)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7年4月12日09:00至4月19日24:00期间完成交费。笔试分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科考试收费50元,合计100元/人。
2.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5月31日09:00时至6月3日笔试开考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岗位调剂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招聘紧缺专业岗位、艰苦行业、乡(镇)事业单位和边境县(市)工作人员未达到1:3的,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岗位调剂情况于5月4日前在保山市人社局(www.rsj.baoshan.gov.cn)网站公布。因取消招聘计划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委托省人社厅统一提供笔试服务,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45日内,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本次笔试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由考试机构统一配备,报考人员无需自带。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表》(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若所提供资料不符,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依次递补一次。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附件4)。
除服务证或聘用证外,聘用主管单位开具的包含服务期及考核结果的说明,也可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免考笔试,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以及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提前向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方式:面试的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3.面试实施:面试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四)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分别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与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胜出。体检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分别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核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公示对象,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市、县(市、区)人社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核、体检结果。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诚信承诺书和相关政策,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在组织人社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及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联系。招聘公告及4个附件可在保山先锋网、保山市人社局网站上查询。
联系电话:
保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
保山市人社局考试工作科0875-2130833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875-2122559
监督电话:
保山市第三纪工委0875-2208187
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隆阳区委组织部0875-2131736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207950
施甸县委组织部0875-8127384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3030068
腾冲市委组织部0875-5152861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5134474
龙陵县委组织部0875-6128781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6128501
昌宁县委组织部0875-7130361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保山市教育局0875-2122926
保山市卫计委0875-2220960
保山市农业局0875-2122016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0875-219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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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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