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磐安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磐安县人民政府
2017-04-01 16:58:33
浙江省磐安县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度面向全国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核准,浙江省磐安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国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报名联系人
详见附件。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学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除明确年龄的岗位外,其他岗位的年龄要求原则上掌握在3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
5、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参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止;第二阶段:2017年7月31日止;第三阶段:2017年12月31日止。各引才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选择以上一个时间段截止报名,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工作。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电话(传真)报名、参加人才招聘会报名、到引才单位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磐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1份;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张;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荣誉证书、从业资格证等等)。
应聘人员可根据各专业(岗位)的不同条件,选择应提供的材料。报名时不便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人员,资格审查或组织测试时应将原件送引才单位报名联系人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其他事项
1、引才单位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的,应通过考试、体检、政审等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数的,可通过考试、体检、政审等方式,也可以通过考察、体检方式确定拟聘用对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引才单位可选择一种及以上考试方式。
3、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引才单位开展的每个环节引才工作均需邀请县组织(招才)人事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发布有关环节的工作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经过招聘引进各环节后,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拟聘用对象报县组织(招才)人事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我县人才引进政策落实事业编制、工资待遇等事项。
5、需制订引才工作细则的专业(岗位),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报县组织(招才)人事部门审核后实施。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县组织(招才)人事部门共同解释。
6、监督电话和信息公布网站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招才局),0579-846605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4665855;'
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panan.gov.cn
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
引才单位各主管部门网站:
点击下载>>>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招才局)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浙江省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磐安县教育局
磐安县气象局
磐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磐安县广播电视台
磐安县农业局
磐安县交通运输局
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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