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菏泽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509人简章

来源:东明教育信息网 2017-04-05 13:24:19
  东明县2017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53号)精神,按照东明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共招聘教师509名,现将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成人、自考)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6年4月7日以后出生);


  (五)获得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规定学历;


  (六)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5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6年底前退出现役并且符合我市兵役机关接收安置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相应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根据岗位要求,中小学体育教师A(足球方向)、初级中学体育教师B(篮球方向)实行面试前置,先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教育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笔试试卷全市统一命制,统一笔试时间。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8日9:00—4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9日9:00—4月11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sddmjy.com.cn(东明教育信息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审查时间:2017年4月8日9:00—4月11日16:00


  东明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联卡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4月12日16:00前及时与县教育局南楼301室联系(电话:0530-722828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面试前置学科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7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4月24日开始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共两科,其中教育公共知识40元,学科专业知识40元,共计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17年4月11日(9:00-11:30,14:30-17:00)到东明县教育局(东明县站前路火车站东邻)南楼301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四)现场资格审查、信息采集


  时间:2017年4月25日—4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地点:东明县教育局(教育培训中心)南楼301室(站前路火车站东邻)


  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选派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网上报名通过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拍照,采集指纹信息,并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笔试准考证;


  2.《2017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本人签字的《2017东明县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4.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


  5.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6.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7.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无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体检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者取消应聘资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上述材料中4、5、6、7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另须提交1寸彩色与《2017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的免冠照片2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补办。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面试(面试前置学科)


  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东明县教育信息网查询。


  笔试资格人员确定。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全部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在东明县教育信息网网站上公布。进入笔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信息采集。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为百分制,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为百分制,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面试前置学科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准考证到东明县教育局南楼301室领取,并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其他学科应聘人员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


  (三)面试(非面试前置学科)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其中,招聘岗位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东明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采取模拟讲课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方案及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东明教育信息网站。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招聘岗位考察人员。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有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报考岗位依次递补。主要考察其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情况的,按照报考岗位依次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公示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教育信息网、人社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东明县事业编制。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教育信息网(www.sddmjy.com.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咨询电话:0530-7228280(东明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30-7211743(东明县监察局)


  0530-7296359(东明县人社局)


  附:


  1.2017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


  2.2017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 2017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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