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丰台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32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4-06 15:09:57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批面向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现面向2017年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20家事业单位,拟招聘232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四)招聘对象为能够正常参加2017年就业派遣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
(五)非北京生源需符合进京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学习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2017年6月30日(如30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校学习期间为全脱产,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
北京生源需学习成绩全部合格,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
(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及相关回避政策。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者于2017年4月17日9时至4月19日24时,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org)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请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有关资格初审的问题,请考生及时拨打报考单位的初审咨询电话联系沟通。单位初审通过后,考生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后期资格复审时使用。报考者须在报名表左下方的“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于2017年4月25日(09:00-11:30,13:30-16:30),持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2层多功能厅(地址:丰台区东安街三条1号,请考生从西门进入,即北京丰台医院北院区对面)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务必要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只对已在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确认者取消公开招聘考试资格。
(二)现场确认
1、携带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签字的网上报名表;
(2)学生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若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集体户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学校保卫部门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和成绩单(盖教务处章)的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它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2、流程
(1)招聘单位现场初审;
(2)区人力社保局现场复审;
(3)复审通过考生上交报名表。
四、考试考核安排
(一)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二)笔试内容:专业知识。
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三)报考者于4月26日9:00—4月27日24:00之间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地点:拟定于4月28日进行笔试,详细情况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统一在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bj.bjft.gov.cn/)、北京卫生人才网和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后面环节。
(六)面试时间、地点: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拟定于5月上旬或中旬前进行面试,具体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考网站,使用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报考系统后,按照网页提示打印面试准考证(只有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才可成功打印准考证),面试详情以准考证为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未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并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以主考官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八)体检和考察:综合成绩公示七天后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进行。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北京卫生人才网和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生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问题的随时终止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格。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1个月内)报到的;
5、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进京审批手续不合格的;
8、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咨询电话:6382248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63839768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丰台区人力社保局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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