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亳州涡阳县事业单位选调28人公告

来源:涡阳县人社局 2017-04-06 16:33:56
  涡阳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其中督查中心4名、文明办3名、经开区所属事业单位10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名、扶贫办5名,大建办3名。具体选调计划见《涡阳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及教师)。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且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工作满2年以上,2016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7日);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涡阳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统一发布。选调过程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4月19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股。


  (县人社局505房间,电话:0558-7217775)


  3.报名所需材料:《涡阳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小二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4张。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形式。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工作采用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及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对象档案,核实考察人员基本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考生原工作单位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事宜


  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为:


  1、政策报名咨询:0558-7217775(人社局)


  2、监督举报:0558-7212477(县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 涡阳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 涡阳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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