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7-04-06 17:21:54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9名。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四地质大队
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七大队
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九大队
华北地质勘查局第四地质大队
华北地质勘查局综合普查大队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核工业二四七大队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
(二)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适应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9名。
四、招聘信息
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条件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
附件1.华北地质勘查局2017年公开招聘应往届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2.华北地质勘查局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五、公告发布
2017年4月6日至4月14日在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网站发布招聘方案公告,具体网址为:http://www.ncge.cn/。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其他报名方式无效。报考人员应携带规定的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1)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四地质大队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南园东路五一四队,咨询电话:0314-2152446
(2)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七大队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汇通路39号,咨询电话:0311-66610220
(3)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九大队
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天鹅中路999号,咨询电话:0312-7519027
(4)华北地质勘查局第四地质大队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泊湖路12号,咨询电话:0335-3912608
(5)华北地质勘查局综合普查大队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华冠大街5号,咨询电话:0316-3315711
(6)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核工业二四七大队
天津市宝坻区地质路二四七大队院内,咨询电话:022-29252144
(7)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
天津市河东区广瑞西路67号(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411室),咨询电话:022-84236590
3、报名材料:
(1)应届毕业生携带的材料为: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协议书或所学专业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往届毕业生及高层次人才携带的材料为: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职称者)、成果奖项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者)、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时间:
(1)参加报考附件1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4月16日;
(2)参加报考附件2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11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各招聘单位现场进行初审,不合格的当场告知。
2、复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报名材料连同初审报告一并报局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再通知报考人员。
3、有关规定: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于附件1中所列岗位,当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3:1时,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附件2中所列岗位不受报名人数限制。
七、考试考核
(一)报考附件1岗位的人员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及专业能力水平,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超过最低分数线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公布(网址:http://www.ncge.cn/)。
(1)时间: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华北地质勘查局职工大学(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444号 )。
2、面试
面试主要形式为考官提问,考生现场做答。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2017年4月28日
面试小组由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
面试考场地点和具体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要求时间到达考场,遵守面试规定,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华勘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ncge.cn/)。
(二)报考附件2岗位的人员
在公告岗位指标内,全年实行常态化招聘,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考试方式以面试考核为主,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笔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面试考核由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招聘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经笔试(有必要时)、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于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华勘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ncge.cn/)。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出具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局同意后上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备案,并在华勘局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ncge.cn/),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由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84236590 监督电话:022-8423650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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