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潍坊昌乐县事业单位招聘322人简章

来源:潍坊市人事考试网 2017-04-07 15:12:25
  2017年昌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等有关要求,2017年昌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能胜任岗位要求。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招聘岗位不限年龄。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五)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限在昌乐县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昌乐户籍(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需符合昌乐县接收安置条件(以昌乐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为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通过高考取得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入伍,退役后回原录取高校完成学业的;2.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入伍,退役后回原高校完成学业的;3.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退役的。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身体不健康的;昌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9:00-4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4月24日11:00-4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wfrsks.com),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7年5月10日9:00—5月12 日16:0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昌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1068室,电话:6235279)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教育类(中小学岗位)核减的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教育类(中小学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4月24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3、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考察前提交,否则视为弃权;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户籍证明材料;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6、对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可在考察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类和教育类两大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应试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面试


  1、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反应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2、教育类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音乐、体育和美术教师岗位另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1)试讲:主要考查应考人员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等基本素质。试讲内容为对应学段学科课程内容。


  (2)加试:音乐教师岗位测试项目包括声乐、键盘和特长(特长项目自选);体育教师岗位测试项目包括田径、武术、篮球、排球、足球;美术教师岗位测试人物速写、色彩静物写生和特长(特长项目自选)。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按试讲和加试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场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教育类以所在试讲组同场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不予进入加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公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70元。


  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为先。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单位鉴定等方式进行,侧重于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相同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取工作单位,并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查询网站: http://rsj.changle.gov.cn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附件:《2017年昌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昌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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