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蚌埠怀远县公立医院招聘240人公告

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 2017-04-11 11:36:54
  2017年怀远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公立医院2017年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24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94名,县中医院100名,乡镇卫生院4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计划


  详见“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2017年乡镇卫生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6.年龄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人员与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临床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出生日期截止至2017年4月17日)。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怀远县卫计系统正式工作人员或辞聘不满5年人员;


  2.医护人员暂停、吊销执业资格期间;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怀远县政府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布、面试通知、面试成绩、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县政府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2017年怀远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名须本人手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以职位代码区分)。


  考生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进行电子摄像,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学历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2017年7月31号之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证书、执业证书、高中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还需提交单位(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怀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4.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其他事项


  (1)各职位(急缺岗位除外)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1.5: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数(若有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后在网站公示)。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职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21日到卫计委四楼会议室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职位。


  (2)2017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卫计委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电话号码,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以及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同一职位(以职位代码区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职位符合面试条件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符合面试条件人选全部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3.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为最终成绩。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5.具有临床专业中级职称(且具有临床专业大专学历)的人员和研究生学历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6.急缺岗位(1030、1031、1032、1033、1034、1035、1036、1037)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1.5:1的,不核减职位计划数,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为50分,面试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四)选岗


  根据最终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数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选岗人员,若最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考察


  1.考生选岗后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分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怀远县政府网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受聘人员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比照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县医管办成立“2017年怀远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招聘具体工作。


  六、其他


  1.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肃纪律,加强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循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当事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2.2017年乡镇卫生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3.2017年怀远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