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招聘雇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04-11 14:00:07
  2017年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招聘雇员公告
 
  我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请参阅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参与邪教活动行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记录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2日,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填好《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正反面,详见附件2)后,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地址:nsga_zgb@163.com(报名表文件名请注明“姓名+手机号码”,并在邮件附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学位证的扫描件,如无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
 
  (三)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并根据招考条件进行初步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人员,将有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具体笔试地点。
 
  四、考试办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拟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人员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原件审核后退还。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体检统一安排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政审。按照体检合格确定进入政审人选。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犯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记录的不予录用。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提出聘用建议,经分局党委研究讨论作出拟聘用决定。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分局研究决定后,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020-34684857
 
  附件:
 
  1.2017年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招聘雇员计划表
 
  2.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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