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廊坊香河县招聘协勤执法人员公告
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2017-04-12 13:36:36
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协勤执法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执法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A岗:环境执法协勤人员12名(男性);
B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协勤人员6名(男性)。
C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协勤人员6名(女性)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二)身体健康,仪态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香河县招聘协勤执法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2017年4月11日至17日)
招聘公告发布:香河县政府网
();香河电视台;
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xhxrczx
报名咨询电话:0316-8321750;8672140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7室。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19日(节假日除外)。
3、考务费100元(退伍军人免收)。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香河县协勤执法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在校生学校开具证明后可报名。
报名者事先进入公共邮箱:xhxrczx@126.com 密码:abc123 下载打印并填好《香河县协勤执法人员报名表》,岗位按照附件1所列岗位代码自愿选择(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附齐有关资料,前往报名地点报名,现场接受报考资格审核。
5、对报考资格审核无误的考生,核发准考证,考生可于2017年4月24日到香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7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本次招聘考试委托第三方出题,招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教材。退伍军人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
面试: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不足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适应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执行能力、仪表气质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考试、面试成绩公示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政务公开栏。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会同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考察政审。考察由应聘者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或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等。
(五)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六)待遇
香河县协勤执法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工资每月2800元(扣保险后),统一配发服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附件:
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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