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安庆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招聘教师15人公告

来源:安庆人社局 2017-04-12 15:25:25
  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现就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7年赴高校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桐城市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5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4月11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城市人民政府、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桐城市教育局及相关高校招生就业网站发布,并在安徽师范大学报名现场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3、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计划岗位信息


  详见附件1《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表》。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赴高校公开招聘工作在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赴高校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17:00;


  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创业模拟实训教室(一)。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没有进行现场报名的为无效报名。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各招聘学校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发放种类、学科及发放时间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3)《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学生证等有关证件材料;


  (4)本人亲笔填写的《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纸质表(A4纸)1份(详见附件2,此表在现场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时须在《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5)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6)自荐材料一份。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与比例:报考人员经现场招聘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方式为上课(无生上课)。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1: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由现场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方式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上课教材内容为高一年级上学期教材(详见附件3《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试讲教材一览表》)。教材由面试组提供。


  4.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由现场招聘工作组以电话或信息另行通知考生。


  5.面试程序:


  (1)每位考生上课时间为20分钟。每个学科由评委分别准备3个课题,每学科由第一个备课的考生当场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课题确定后,作为本学科本次面试唯一题本。各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第一号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20分钟后,第二名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以后每隔20分钟按抽签号顺序送一个考生进行备课;第一号考生备课满40分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上课,以后每隔20分钟送一个考生到面试室进行上课,以此类推。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面试成绩和实际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四)考察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人员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和对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后于2017年7月31日前到桐城市教育局报到。考察、体检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工作中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对在考察、体检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产生空缺名额时,按所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桐城市教育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学校报到,用人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办理列编、工资审核、社会保障等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六、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及用人单位共同成立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监察局具体负责监督,若违反有关纪律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聘用人员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桐城市教育局0556-6133927


  桐城市人社局0556-6136609


  监督电话:


  桐城市监察局0556-6134001


  附件:1.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表


  2.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


  3. 安徽省桐城市省级示范高中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试讲教材一览表


  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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