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聘审判辅助人员。
一、招聘人数
书记员10名、新闻宣传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工作责任感强、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2、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3、法律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为60个/分钟以上;
5、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6、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熟悉电脑操作者优先。
(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工作责任感强、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2、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3、中文或新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能独立完成通讯报道的写作;
5、熟悉新媒体运营或者有相关媒体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免冠正面照片等个人资料电子版,发至北海市海城区海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邮箱(hcfyzgk@126.com)。
报名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与上海路交汇处西北角海城区法院政工科
四、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1日—4月21日。面试时书记员需进行每分钟中文录入字数测试,同时请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小两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一张。
五、待遇:
书记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月薪2800元(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新闻宣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月薪3300元(含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联系电话:3930665 联系人:邓一萍、林菊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