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晋中市事业单位招聘65人公告
来源:晋中市就业服务网
2017-04-14 16:48:27
2017年山西晋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5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经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榆次区政协办公室、地震局等35个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计65人,其中:就业困难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称高校毕业生,下同)62人,“4050”人员3人。具体如下:
二、招聘人员范围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招聘 人数 |
高校毕业生 | 4050 | 岗位 |
1 | 榆次区政协办公室 | 1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2 | 榆次区地震局 | 1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3 | 榆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3 | 3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4 | 榆次区扶贫办 | 2 | 2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5 | 榆次区中小企业局 | 1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6 | 中共榆次区委老干局 | 2 | 2 | 助老服务 | |
7 | 榆次区老龄工作办公室 | 1 | 1 | 助老服务 | |
8 | 榆次区体育运动中心 | 1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9 | 榆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 | 2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10 | 榆次区水利局 | 4 | 4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11 | 榆次区人民武装部 | 4 | 1 | 3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12 | 榆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3 | 3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13 | 榆次区政务中心 | 2 | 2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14 | 榆次区妇女联合会 | 1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15 | 榆次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1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16 | 榆次区林业局 | 1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17 | 榆次区爱委办 | 1 | 1 | 卫生监督管理 | |
18 | 榆次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1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19 | 榆次区张庆乡人民政府 | 3 | 3 | 基层文化科技服务 | |
20 | 修文镇人民政府 | 3 | 3 | 基层文化科技服务 | |
21 | 榆次区长凝镇人民政府 | 2 | 2 | 基层文化科技服务 | |
22 | 榆次区史志办 | 1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23 | 榆次区财政局 | 2 | 2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24 | 榆次区人社局 | 2 | 2 | 劳动保障协理 | |
25 | 榆次区医保中心 | 2 | 2 | 劳动保障协理 | |
26 | 榆次区养老保险中心 | 2 | 2 | 劳动保障协理 | |
27 | 榆次区工商局 | 3 | 3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28 | 榆次区安宁办 | 2 | 2 | 基层文化科技服务 | |
29 | 榆次区经信办 | 2 | 2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30 | 榆次区新农合 | 2 | 2 | 医疗协理 | |
31 | 榆次区台湾工作办公室 | 2 | 2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32 | 榆次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 1 | 1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
33 | 榆次区社会管理网格中心 | 2 | 2 | ||
34 | 榆次区档案局 | 1 | 1 | ||
35 | 榆次区文联 | 1 | 1 | ||
合计 | 65 | 62 | 3 |
具有我市非农业户口(农村高校毕业生户籍性质不限)、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要求,具体为:
1.高校毕业生
招聘范围为我市生源,即升学前户籍为我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全国统招范围毕业五年之内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1)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普通高校毕业生;
(2)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家庭(含“村转居”)中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父母都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4)父母一方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另一方是城镇失业人员或农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2.“4050”等人员
(1)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计算年龄以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年龄为准,下同)。
(2)“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3)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市失业人员。
上述人员均需先到市、县(区、市)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方可报名。(了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及程序,请登录晋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从‘创业就业’栏中查阅《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部分高校毕业生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
(注: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三年期满或公益性岗位三年合同期满的除外)
三、招聘条件
1、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能遵守机关各项工作纪律。
3、一般能坚持工作三年期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4月25 日,招聘人数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榆次区人力资源市场(逸夫小学对面);
3、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2)《晋中市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1份
(3)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章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凡参加招聘人员提供证件,必须与公安、教育等部门网上公示查询的资料相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
(三)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录用人员,在榆次区人力资源市场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四)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费用。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52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政府就业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招聘单位按照晋中市、榆次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榆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3368225
咨询电话:3368264
榆次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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