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昆明晋宁区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昆明人社局 2017-05-02 10:59:24
  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二〇一七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晋宁区地处滇池南岸,是现代新昆明建设中南城、西城的核心区域所在地,是云南最具有发展潜力的县区之一。晋宁区位优越、交通便捷、资源丰富、风光秀丽。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贯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打造高素质、高技术水平人才队伍,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昆明市晋宁区人民医院、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人民医院、昆明市晋宁区双河彝族乡卫生院、昆明市晋宁区上蒜中心卫生院、昆明市晋宁区化乐卫生院5个医疗机构为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昆明市晋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明市晋宁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昆明市晋宁区皮肤病防治站3个单位为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级医院承担全区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对农村卫生医疗保健机构的指导任务;昆明市晋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全区的疾病预防工作;各乡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或国民教育大专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除岗位其他条件中注明年龄的,均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5年-2017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方式、网址


  1.报名时间:2017年 5月10日至 5月31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网址:应聘人员须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后可撤销进行修改操作,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缴费之后将不可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学历 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填报岗位代码)。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我区一个岗位,否则将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审核相关报考资格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确认自己的信息不再有修改之后可同步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晋证字〔2013〕第014063号核准的收费标准,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用于考务工作。


  (四)准考证打印及时间


  准考证由考生从昆明卫生人才网指定窗口进行打印,打印时间为: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


  (五)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度事业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学科设置按照《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学历、专业经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备案,涉及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专业必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设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填写《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该岗位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不支持网上准考证打印,考生报名费于笔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本人。详情可电话咨询昆明市晋宁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分中心。联系人:乔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871-67895473。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考试范围为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时事政治。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地点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笔试前考生须提交本人报名信息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由考点提供,考生本人签名提交)。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排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 和本单位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辅导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现场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度事业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收取面试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考生须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验证期在2017年8月30日前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业的学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


  (3)在职职工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合同解除证明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5)本人小1寸近期白底彩照3张。


  (6)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须向招聘单位签署书面承诺书。


  3.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方式、内容:采取问答式。


  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71-63524506)或在考生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选公示时公告。


  5.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钢笔、2B铅笔、橡皮擦等材料。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3524506。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高者优先;如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仍然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如相应岗位的面试成绩仍然并列时,追加面试试题1题,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安排到县(区)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由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度事业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晋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1-67892258  0871-67895473


  晋宁区监察局:0871-67892287


  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801858


  附件:1.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昆明市晋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


  昆明市晋宁区卫生和计生系统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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