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大理州优秀高层次人才选拔50人公告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 2017-05-02 11:06:27
  大理州第四届优秀高层次人才选拔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州战略,营造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优的良好环境,激励各类人才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动大理绿色发展共享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经州委同意,决定开展大理州第四届优秀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民族文化人才及其他优秀人才。


  二、选拔人数


  大理州第四届优秀高层次人才选拔人数为50名。选拔应向中青年和生产、工作、科研、教学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不能任满一届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则上不再列入选拔。


  三、选拔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全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勤于创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专业技术人才。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在教学、科研、技术发明、新产品研发与推广、医疗卫生、艺术体育、工程技术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行业优秀人才,其成果和成绩在省、州内外有较大影响且被同行专家公认,或获得国家、省级奖励和表彰的优秀人才。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本企业在全州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企业近年来利润增长,税收增加,职工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本人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企业管理水平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的经营管理者。


  (三)技能人才。坚持业务学习,岗位练兵,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中有突破性创造,能攻克技术难关并有独特的操作方法解决技术核心问题,且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四)农村实用人才。努力学习、运用和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和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及经济科技实体,或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帮助或带领农民脱贫致富成效突出,为发展农村经济做出重大贡献。


  (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践,探索创新出有效的服务模式和工作载体,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并获得州级以上表彰。


  (六)民族文化人才。对在传承和发扬我州民族民间文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其作品或成果在省和州内外有重大影响,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其他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四、推荐程序


  由各级各部门根据高层次人才条件,自下而上广泛推荐。县市推荐的人选由县市初评委初审后,分专业上报州级主管部门审核。州级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推荐人选和各县市报送的人选情况,综合进行初审后,报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州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州级各部门推荐人选情况,组织初评后,报州人才办(州委组织部人才科)。


  五、推荐和申报时间


  2017年4月26日至5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事宜


  1、选拔工作的具体事项详见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li.gov.cn)及大理先锋网(http://zswldj.yn.gov.cn/html/dl/index.html)。


  2、此次选拔工作在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州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联系电话:2319766。


  3、此次选拔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被推荐人选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872—12380、242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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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理州第四届优秀高层次人才推荐表


  大理州第四届优秀高层次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


  关于开展大理州第四届优秀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大理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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