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福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财政核拨单位)、福建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财政核拨)、福建省职工服务中心(财政核补)、《生活创造》杂志社(财政核补)、福州国际海员俱乐部(财政核补)、厦门国际海员俱乐部(财政核补)、福建省职工科技教育中心(经费自给)、福建省金鸡山温泉疗养院(财政核补)均为福建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12名为专业技术岗位,1名为管理岗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总工会网(http://www.fj12351.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
书等扫描件和下载填写的《福建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打包以“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报考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报考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5月11日。领取准考证时,请提交2寸彩色照片1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领取准考证地点:福建省总工会组织部(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33号职工之家5楼会议室)。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福建省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总工会组织部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其中2017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福建省总工会组织部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请关注福建省总工会网站(网址:http://www.fj12351.cn)。
6.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两天17:00之前书面告知招聘单位。(内容:本人×××,身份证号码:××××××××××××××××××,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签名:×××)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总工会组织部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总工会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730176(省总工会机关纪委),0591—87737124(福建省总工会组织部)。
福建省总工会组织部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