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医院招聘91人公告
来源: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
2017-05-02 13:31:19
2017河北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医院招聘91人公告
为加快我区卫生事业发展,优化医护队伍结构,解决医护短缺矛盾,提高医疗卫生整体水平,根据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试点的意见》和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栾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批复》,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栾城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三)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年龄等其他条件,公告中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当天(具体岗位条件见附表)。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0日。(具体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栾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石家庄市栾城区惠源路25号)
3、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审核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明(2017年毕业的学生,可持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4)执业资格证书(或当年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5)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蓝底照片;
(6)“临床护理”岗位中,“往届毕业生需有护士执业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且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中,要求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2014年-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17年毕业生,实习地点为二甲及以上医院”,要求提供实习手册或实习医院单位证明,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7)涉及“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若某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后的招聘人数按报名合格人数的66%确定。对减少招聘人数和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于2017年5月12日在栾城区电视台和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公告。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到栾城区卫计局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审查结果2017年5月11日在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二)笔试
1、笔试、面试工作均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2、考试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7年5月17日-18日到石家庄市栾城区卫计局412室由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代领人持考生和代领人双方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3、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医学类为两张卷,其中:医疗医技类为一张卷,护理类为一张卷;非医学类为一张卷;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栾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大厅和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栾城区卫计局提出复核申请。只复核笔试总成绩,不复核试卷。
(三)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栾城区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岗位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成绩合格者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于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在栾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大厅和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网站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到石家庄市栾城区卫计局412室持本人身份证或代领人双方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以100分设置,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工作结束后,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百分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同一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
2、综合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在栾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大厅和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按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公示期满后二个工作日内在栾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大厅和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政审者淘汰,出现的空额予以递补。
(七)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区卫生计生局、区人民医院在栾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大厅和石家庄市栾城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区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区人社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现有在职同类人员相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区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严防招聘工作中不正之风及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四)具体事宜请向栾城区卫计局咨询。
咨询电话:0311—85408083、85503662
举报电话:区卫计局85503662、区纪检委 88035592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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