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中医药研究院招聘方案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05-02 13:35:27
2017年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方案(一)
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是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单位,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专门从事中医药基础、临床研究与药物研究开发的公益性科研院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条件 |
备注 |
1 | 药物研究所科研人员 | 1 | 中药药理学、药物化学、分子生物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
2 | 基础研究所科研人员 | 1 | 生物信息学、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细胞生物学 |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
||
3 | 办公室 行政人员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中共 党员 |
本岗位需从事党务工作 |
4 | 财务科人员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财务)电算化、财务会计(教育)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fjtcm.edu.cn)和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fjszy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 月 28 日—2017年5月 28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办公室报名现场确认(外地报名者可于报名截止前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以邮戳时间为准,并于考试前一天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招聘报名表》(网上打印报名表签字后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党员证明由报考者党员关系所在党委或党总支出具。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报名缴费办法: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
务费80元/人(考试考务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各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
1、各岗位的考试方法如下:
(1)科研人员(岗位1-2)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技能测试为常规科研操作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的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
(2)办公室行政人员、财务科人员(岗位3-4)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其中2017届毕业生若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面试考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宜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www.fjszyy.com/)。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2号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办公室509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3570279
邮箱:fjsyjybgs@163.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和福建中医药大学共同组织实施。我院及驻福建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1127(福建中医药大学监察审计处),0591-83570894(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监察审计室),0591-22861107(福建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附件下载: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招聘报名表.doc
福建省中医药研究院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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