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中山大学体育部教师招聘10人公告

来源:中山大学 2017-05-02 13:37:29
  关于公开招聘体育部教师的启事
 
  中山大学体育部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具有高校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 体育教学与训练
 
  职位: 讲师
 
  三、招聘条件
 
  (一)师德条件
 
  中山大学聘任的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学历学位条件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任职经历
 
  具有3年及以上担任高校公体课教学和训练的工作经历。
 
  (四)教学工作
 
  按照申请人所在学校有关教学管理规定,教学效果良好,任职期间未出现任何教学事故及差错。
 
  (五)业绩条件
 
  应具有成为本领域优秀教师的素质,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已取得一定的能够显示自身水平的教学、训练、带队或科研成果。需提交3项业绩成果,要求其中至少2项是近5年内取得的成果。
 
  (六)年龄及健康要求
 
  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能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
 
  四、业绩成果形式
 
  重点评价其人才培养、教学成果。申请人提交的业绩成果包含人才培养与应用研究成果或高水平学术论著。业绩成果既可以是1篇学术或教学研究论文、1部著作、1项教学改革、训练成果或竞赛奖项等,也可以是申请人若干个紧密相关的成果组合而形成的一项业绩成果。
 
  业绩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一)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体育类期刊发表论文;
 
  (二)有正式出版的著作或教材(排名前三位);
 
  (三)参与厅局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排名前三);
 
  (四)主持校级教改课题;
 
  (五)获得国际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冠军;
 
  (六)作为教练员在国家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
 
  (七)作为教练员在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
 
  (八)获得国家级裁判员称号。
 
  五、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实行职务聘任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聘用人员的户籍,按照学校要求落户至工作校区所在地。
 
  (三)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根据学校聘用合同约定管理。
 
  六、聘任程序
 
  (一)学校统一发布招聘启事
 
  (二)报名应聘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4日
 
  2.应聘材料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请从h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engagement/201611/750.html下载)。还需提交个人简历,并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业绩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师德考核,符合招聘条件,并且满足学校师德考核规定、无师德禁行行为的,并经体育部审核,方能通过资格初审,安排参加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按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名单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布。
 
  (四)体育部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行面试。体育部全体教授会议评议,体育部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决定拟聘任人选。
 
  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运动技能专项综合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运动技能专项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运动技能专项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范围。
 
  (五)学校讲师职务聘任专家小组审议院系拟聘任人选。
 
  (六)体检
 
  按照学校讲师职务聘任专家小组审议通过的拟聘任人选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八)学校公示聘任结果。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在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公示结束后正式发文聘任,体育部与受聘人员签订个性化教师职务聘任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四) 如应聘人员均不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再次招聘。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体育部
 
  邮政编码:510275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84112872
 
  邮箱:tianqing@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体育部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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