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徐州丰县招聘编外科技人员319人公告
来源:丰县卫计委
2017-05-02 15:32:55
2017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以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集团化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卫技人员3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医德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要求:
本次招聘中要求学历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
(1)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年龄、年限照此方法计算),限徐州市户籍(生源);
(2)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2017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5.本科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颁发的英语考试四级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研究生学历的须提供英语考试六级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不需提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岗位工作情形的;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经在丰县卫生计生系统在编的或已办理过编外聘用手续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2017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58.218.171.5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5月8日9:00-5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8日9:00-5月15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5月8日9:00-5月16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用100元,报考岗位只进行面试的,待面试时不需再缴纳面试费。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特别是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近期本人免冠原版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考生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需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要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对于紧缺急需的专业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予以放宽)。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考试费用。岗位取消后,报考该岗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时间为5月19日9:00-16:00)或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报考人员须在5月25日9:00-5月27日18:00 到http://58.218.171.5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硕士及以上岗位的,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均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护理(助产)职位为护理基础知识,其他职位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的岗位比例,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asp?id=60)及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xrbj.gov.cn)上公布。
2、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未就业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材料;大学专科学历的,还须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相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关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交纳面试费用每人100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若同一岗位出现两个(含两个)以上面试考场的,面试成绩以加权平均值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收取费用100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报考硕士及以上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如出现成绩并列者,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再出现成绩并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二轮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均符合上述标准或要求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成绩并列者,按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公示、选岗
1. 公示
从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进入选岗;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进入选岗。
2.选岗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依次进行选岗。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各招聘单位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派遣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对被聘用人员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续聘合同。被聘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聘用合同。已聘用人员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丰医改办发[2016]3号文《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发〈丰县组建医疗联合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本次招聘录用的卫技人员全部纳入丰县人民医院联合体和丰县中医医院联合体管理,在完成与聘用单位签订的约定服务内容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联合体内合理流动。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监督电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516-8039559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9215107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asp?id=60)及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xrb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516-6889897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921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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