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绵阳市梓潼县文化馆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我县“文旅兴县”工程,进一步加强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绵阳市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绵人社发〔2014〕3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文化馆拟公开考核招聘文艺专业技术人员1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梓潼政务网www.zitong.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式:45周岁及以下指1971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大专及以上。
6.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工作不满5年的一律不得调动。
7.获得全国性文艺评奖三等奖及以上、经单位文艺类专家委员会3名及以上成员提名推荐、文艺类专家委员会专业考核同意、并通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综合考核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同意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报名时为我县文艺系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报名地点:梓潼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城北行政办公区4号楼2-14号)。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报名。
咨询电话:0816-8220430。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梓潼县考核招聘文艺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须电脑打印,粘贴1寸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信网)打印学籍和学历信息各1份。
4.岗位要求获得全国性文艺评奖三等奖及以上、经单位文艺类专家委员会3名及以上成员提名推荐、文艺类专家委员会专业考核同意、并通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综合考核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同意的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考察中的资格核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月中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政务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考试相关事宜,不再电话通知。
五、面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核成绩于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梓潼县政务网公告(含考核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
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考核成绩如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综合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在梓潼县政务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同意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批准后,按照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主动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如发生合同纠纷责任自负。
十、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事宜有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梓潼县政务网发布。因考生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仔细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本次考核招聘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8220430(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6-8222029(县纪委);0816-8212312(县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
2017年4月28日